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预算管理的要求,现对我校2017年财务预算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1.日常办公经费(基本业务与管理经费)和用车费不予调整。
2.确因工作需要,需新增专项业务费预算,应填报预算调整申请表(附表一),详细列明调整理由,计划财务处汇总后报学校研究。
3.截至目前,各单位仍有部分专项业务经费预算执行率较低(低于50%,项目清单已发至各单位办公室主任),请各单位就预算执行率较低及年底(12月31日)前资金支出计划填报情况说明表(附表二),计划财务处将据以研究预算调整及后续资金安排方案报学校研究。
4.上述材料请加盖各单位公章,并经单位分管财务工作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于2017年10月26日前报送计划财务处,报送纸质材料时请一并提交电子稿。联系人:李义贝张宽,电话:58292968,QQ群号:148499343,电子邮箱:cwcjhk@xtu.edu.cn
计划财务处
2017年10月19日
附表二:湘潭大学2017年预算项目执行率较低及年底前资金支付计划情况说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