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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年终财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02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2020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业务

1.关账时间。1221日(周一)下午5点关闭网络报账系统,1223日(周三)下午5点停止接收网报纸质单据并停止办理柜台报账业务(含劳务发放、预支冲账、退款重付等业务);20201228-202118日计划财务处集中处理年度决算事项,不对外办理报销业务,2021年恢复报账时间另行通知。

2.网络报账数据清理。2020年未按时提交纸质单据或提交后未最终完成报销的网报数据,将于年终结账时统一清理。如仍需报销,请于2021年开账后重新办理网报申请。

3.发票报销时效。为确保会计信息及时性和准确性,开票日期为2020年的发票,应在20216月底之前完成报销,逾期票据不予受理。

二、到款认领、收入确认、票据核销及创收分配

1.收入认领、确认。请及时登陆学校信息门户智慧财务栏目已到账待确认收入明细查询中查看信息,凭合同、协议、拨款通知书等证明材料,于1215日前完成认领及收入确认工作。

2.票据核销。已办理了票据(发票及收据)领用或借票手续的,请于1215日前办理领用核销手续。

3.创收分配。有创收的单位在1225日前办理完成本年度创收提成工作。

三、关账期间及2021年预算下达前业务办理

1.2020年年末关账期间业务办理。对个人因公产生公务卡垫支的,可凭刷卡记录办理预支还款手续;其他需对公转账支付的,可凭合同等凭据办理预支付款手续。

2. 2021年预算下达前业务办理。各单位要根据需要合理使用项目经费,高度重视各类资金的预算执行,加快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保证学校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转,2021年预算批复之前,除新增专项业务经费之外,其余经费按照2020年预算金额的50%预拨(含基本运行经费、基本业务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中的常年项目经费)。新增专项业务经费原则上要求预算批复后方可开支,如需提前开支的,可凭学校相关决定预拨安排。

 

                                                  计划财务处

                                           20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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