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2020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业务
1.关账时间。12月21日(周一)下午5点关闭网络报账系统,12月23日(周三)下午5点停止接收网报纸质单据并停止办理柜台报账业务(含劳务发放、预支冲账、退款重付等业务);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8日计划财务处集中处理年度决算事项,不对外办理报销业务,2021年恢复报账时间另行通知。
2.网络报账数据清理。2020年未按时提交纸质单据或提交后未最终完成报销的网报数据,将于年终结账时统一清理。如仍需报销,请于2021年开账后重新办理网报申请。
3.发票报销时效。为确保会计信息及时性和准确性,开票日期为2020年的发票,应在2021年6月底之前完成报销,逾期票据不予受理。
二、到款认领、收入确认、票据核销及创收分配
1.收入认领、确认。请及时登陆学校信息门户“智慧财务”栏目“已到账待确认收入明细查询”中查看信息,凭合同、协议、拨款通知书等证明材料,于12月15日前完成认领及收入确认工作。
2.票据核销。已办理了票据(发票及收据)领用或借票手续的,请于12月15日前办理领用核销手续。
3.创收分配。有创收的单位在12月25日前办理完成本年度创收提成工作。
三、关账期间及2021年预算下达前业务办理
1.2020年年末关账期间业务办理。对个人因公产生公务卡垫支的,可凭刷卡记录办理预支还款手续;其他需对公转账支付的,可凭合同等凭据办理预支付款手续。
2. 2021年预算下达前业务办理。各单位要根据需要合理使用项目经费,高度重视各类资金的预算执行,加快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保证学校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转,2021年预算批复之前,除新增专项业务经费之外,其余经费按照2020年预算金额的50%预拨(含基本运行经费、基本业务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中的常年项目经费)。新增专项业务经费原则上要求预算批复后方可开支,如需提前开支的,可凭学校相关决定预拨安排。
计划财务处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