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方案
(一)指标分配
本系列副高一级、二级和中级一级、二级及初级一级岗位本次聘用指标如下表:
|
五级
(副高一级)
|
六级
(副高二级)
|
八级
(中级一级)
|
九级
(中级二级)
|
十一级
(初级)
|
|
0
|
4
|
3
|
4
|
暂不限制岗位指标数
|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会计、审计、经济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本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选的推荐。工作小组由钟希余、欧定余、彭欣菲、李永亮、周旭枚、周池满组成,钟希余任组长。
2、学校成立会计、审计、经济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评审组(以下简称评审组),负责本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选的评审,评审组至少由7名人员组成(须为单数),其中至少2名以上须为本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代表。
(三)工作程序
1.制定聘用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2020年12月8日前,根据学校核定的指标数,参照《湘潭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基本申报条件》,结合本系列岗位人员队伍发展实际,研究制定本系列岗位聘用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经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协商一致后,将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报人事处备案后实施。
2.个人申报
2020年12月11日前,符合岗位申报条件的人员根据任职年限、工作业绩等情况,按照公布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填写《湘潭大学会计审计经济系列专业技术XXX级岗位申请审核表》,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3.资格审查
2020年12月15日前,由本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汇总后报工作小组审核。
4.资格复审和评审
2020年12月21日前,工作小组对本系列岗位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后评审组对符合申报资格的人员进行评审。
5.公示
2020年12月24日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6.报送拟聘用人选
2020年12月25日前,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申诉委员会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拟聘人选,由工作小组填报《会计审计经济系列岗位拟聘用人选一览表》,经评审组组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湘潭大学会计审计经济系列专业技术XXX级岗位申请审核表》报人事处。
7.学校审定
拟聘用人选由人事处统一报学校审定。
8.发文聘岗及备案
经学校审定后,发文聘岗,由人事处将聘用人选报省人社厅备案,并从异动备案的下个月起执行新的岗位工资待遇。
(四)工作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开展本次岗位聘用及内部等级晋升评审推荐工作。
2.如评审组成员本人申报相应岗位,在该岗位评审环节,当事人回避。
3.应聘人员的最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著成果公开发表或者出版时间、科研项目获批时间及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时间、专利授权时间等,均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申报人的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按实际聘用时间足年足月计算。
二、实施细则
(一)评审考核内容
1. 德:主要包括思想品质、政策水平、坚持原则、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 能:主要包括工作方法、解决问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协作能力;
3. 勤:主要包括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出勤情况;
4. 绩:主要包括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履行职责情况;
5. 廉:主要包括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二)申报条件
1.基本申报条件
申报本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取得拟聘岗位的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含本数)。
2.副高二级申报条件
申报副高级二级岗位必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系统掌握会计、审计、经济方面的理论和专业知识;
(3)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审计、经济方面工作经验,能独立完成会计、审计、经济方面管理工作;
(4)熟悉和了解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制度、方针、政策,参加本专业技术岗位的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改革和研究;
(5)指导和培养会计、审计、经济系列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
(6)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本专业技术岗位的方针、政策,为学校开源节流;
(7)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合格;
(8)遵守劳动纪律,按规定出勤;
(9)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已任现职5年以上。
3.副高一级申报条件
申报副高级一级岗位必须同时达到上述副高二级申报条件1-8条,并且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已任现职10年以上。
4.中级二级申报条件
申报中级二级岗位必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较系统地掌握会计、审计、经济方面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3)掌握并能正确贯彻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会计、审计、经济方面法规、制度;
(4)具有一定的会计、审计、经济方面工作经验,能担负单位或某个重要方面的管理工作;
(5)能独立处理本专业技术岗位的业务性问题,负责本专业技术岗位业务的正常开展;
(6)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业务具有创新思路及可以提供合理化建议;
(7)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合格;
(8)遵守劳动纪律,按规定出勤;
(9)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已任现职5年以上。
5.中级一级申报条件
申报中级一级岗位必须同时达到上述中级二级申报条件1-8条,并且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已任现职10年以上。
6.初级一级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掌握一般的会计、审计、经济方面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3)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的会计、审计、经济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
(4)能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岗位的会计、审计、经济方面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5)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合格;
(6)遵守劳动纪律,按规定出勤;
(7)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已任职现职4年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且任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满2年。
附件:《湘潭大学会计审计经济系列专业技术XXX级岗位申请审核表》
计划财务处 审计处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