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学校(含兴湘)基建、安装、维修等工程项目和固定资产购置的核算工作,及时编制基建会计报表和竣工项目财务决算。
2. 审核工程项目与固定资产购置资金的付款流程,按国家法律法规、学校支出管理和基建维修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对外支付审查与核算,确保学校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3. 参加学校资产及工程监管小组会议,参与工程项目和固定资产购置的招标、考察、验收工作;协同业务主管部门了解工程施工状况、施工进度与固定资产的采购情况。
4. 协助、参与基建部门的预算编制工作。
5. 监督基建维修、固定资产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相关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6. 负责基建工程付款记录及其他财务数据的收集、整理与分析。
7.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