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严格遵守《会计法》,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遵守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维护财经纪律。
2.
遵守财务人员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的工作原则,热忱服务。
3.
熟悉本科业务,对本科室业务进行合理分工,组织、督促、协调搞好各项业务工作。
4.
组织本科人员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技术业务水平。
5.
主持本科行政工作,及时提出本科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定期检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并向处领导报告工作。
6.
掌握和关心本科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处理有关问题;负责本科人员工作和出勤考核,调动全科人员工作积极性。
7.
及时向处领导汇报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堵塞经费管理漏洞。
8.
协调、配合做好本处其他科室相关业务。
9.
负责学校(含兴湘学院)基建、安装工程核算、及时编制基建会计报表和竣工项目财务决算。
10.
审核维修工程、固定资产购置及征地凭证。
11.
参加学校资产及工程监管小组会议,参与工程项目和固定资产购置的招标、考察、验收工作;协同业务主管部门了解工程施工状况、施工进度与固定资产的采购情况。
12.
协助、参与基建部门的预算编制工作。
13.
监督基建维修、固定资产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相关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14.
及时提供基建工程付款记录及其他数据。
1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与资产核算科 副科长(主持工作):贺姣
0731-58293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