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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7年度学校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6-11-05 浏览次数:次

校属各单位:

为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预算项目库在预算编制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指导意见》(湘政发〔2024〕14号)以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7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6〕194号)等文件精神,并参照财政一体化管理相关要求,现就编制2027年学校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全面预算,强化统筹。遵循“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原则,将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所有依法依规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在此基础上,强化全校“一盘棋”思想,集中力量办大事,预算安排优先保障“双一流”建设、人才引进、学科建设等核心任务。

(二)勤俭节约,过紧日子。严格落实《省本级教育部门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工作方案》《湘潭大学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和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方案》,深刻认识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将“过紧日子”作为一项长期方针坚持下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杜绝奢侈浪费,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降低运行成本。

(三)零基预算,讲求绩效。彻底打破“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模式,所有支出均以“零”为基点,根据项目当年实际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预期效益重新核定。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其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2027-2029年三年滚动项目预算编报

(一)完善预算支出项目管理。各单位要按照《湘潭大学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本单位工作计划,做好新项目库申报与现有项目库变更工作,项目实施滚动编制。此次项目库申报时间段为2027年-2029年,各单位需在上一年度项目库的基础上对项目库进行新增、修改和完善。

(二)强化绩效目标编制与应用。绩效目标是预算安排的前提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绩效指标须完整覆盖主要产出、核心效果及成本控制并明确量化,与项目预算相匹配。绩效目标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原则上不纳入财政与校内项目库管理、不安排预算。

(三)健全预算奖惩机制。2027年计划财务处将出台预算激励约束措施,坚持奖励与约束并重:对执行有力、项目储备质量高、执行进度好、绩效突出的单位给予预算倾斜和绩效激励;对执行率低、沉淀资金多、审计巡视巡察和财会监督发现问题、触碰负面约束事项的单位,核减预算、收回资金、限制新增项目,并强化通报约谈和结果运用,形成“干好干坏不一样”的资源配置导向。

三、2027年预算申报范围与申报方式

(一)申报范围

纳入申报范围的项目及其经费预算包括学校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等全部项目及其经费预算。

(二)申报方式

2027年财务预算项目及其经费预算申报采用归口单位申报与单位自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通过计划财务处“财务预算管理系统”进行项目及其经费预算申报。

1.归口单位申报

(1)计划财务处归口申报

运转类项目中各单位的基本运行项目及其经费预算,由计划财务处计算核定后归口申报,无需各单位申报。

(2)其他部门归口申报

其他部门是指承担管理职责的部门(如教务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其管理范围内的项目及经费预算,均由该部门统一汇总申报。

人员类项目中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经费项目及其预算由人事处负责申报;学生奖助经费项目及其预算由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与研究生院负责申报;留学生奖助经费项目及其预算由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负责申报。

教学设备购置和实验材料项目及其经费预算向教务处归口申报。

非教学设备项目及其经费预算向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申报。

其他公用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及其经费预算向后勤保障处申报。

其他公用设施的土建、维修、装修、基础设施改造等项目及其经费预算向基建处归口申报。

2.单位自主申报

以上之外的项目及其经费预算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主申报。

各单位应遵循“先定事后定钱”原则,严格依据预算项目库要求组织申报。申报项目须紧扣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要点,确保资源向关键领域和优势学科倾斜。同时,各单位应结合学校规划与项目跨年度任务,科学评估、合理排序。

四、工作安排

(一)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通过“财务预算管理系统”完成项目及其经费预算申报后,从系统打印经费预算申报表等纸质版材料。纸质材料应由经办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定。各单位通过归口单位申报的项目,应于2026年11月27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归口部门;各归口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26年12月4日前提交至计划财务处。单位自主申报的项目材料,应于2026年11月27日前直接提交至计划财务处。

(二)其他要求

2027年预算将落实2025年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对2026年预算执行率低于90%的单位,将相应核减其2027年预算。各单位要积极推进2026年项目进度,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

计划财务处联系人:廖琼 荆一洁

联系电话:58292968

                                    计划财务处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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