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部署要求,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快我校2026年度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完成年度考核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预算执行进度约束机制
按照零基预算改革精神和审计整改要求,在专项项目经费预算执行与下年预算安排挂钩的基础上,今年对截至8月31日执行率未达50%的项目,按项目经费的10%予以核减。确有客观原因的,须于9月30日前将书面说明报送计划财务处计划管理科;逾期未说明的,按规定核减。
二、开展项目预算调整
各单位要对本部门已下达预算项目的实施条件、支出计划重新进行评估,对无法按计划执行或实际支出明显低于预算安排的项目,须于9月30日前报送预算经费核减报告,主动压减预算,避免影响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确需调增的,须详细说明理由并提供充分测算依据,由学校统筹研究。
三、办理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本部门预算调整需求,将预算调整申请纸质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分管负责人联合签批、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分管校领导或联系校领导审批同意后,于9月30日前交至计划管理科。
联系人:廖琼 荆一洁,联系电话:58292968。
计划财务处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