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湘潭大学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以及〔2023〕76号学校党委会会议精神,现就2025年预算项目库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厉行节约、艰苦奋斗原则。认真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明确要求。优先保障刚需、重点、紧急项目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
(二)统筹规划、保障重点原则。强化零基预算理念,逐步构建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将跨年度预算项目编入支出规划,集中财力保障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的落实。
(三)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原则。学校预算支出围绕总项目库进行编制,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学校预算项目库,未纳入学校预算项目库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
(四)绩效管理、追踪问效原则。申报单位要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项目安排要与预算执行进度、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相衔接。
二、2025-2027年三年滚动项目预算编报
各单位按照《湘潭大学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本单位工作计划,做好新项目库申报与现有项目库变更工作,项目实施滚动编制。此次项目库申报时间段为2025年—2027年,各单位需在上一年度项目库的基础上对项目库进行新增、修改和完善,绩效指标需明确量化,并纳入2025年绩效考核。
三、2025年预算申报范围与申报方式
(一)申报范围
纳入申报范围的项目及其预算包括学校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等全部项目及其预算。
(二)申报方式
2025年财务预算申报采用归口申报与自行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将项目作为预算申报的基本单元,各单位通过“财务预算管理系统”储备的2025年项目,经进一步详细测算后,申报2025年预算。
1. 归口申报
(1)计划财务处归口申报
运转类项目中各单位的基本运行项目及其预算,由计划财务处计算核定后归口申报,无需各单位申报。
(2)其他归口管理单位归口申报
其他有归口管理单位的项目,项目及其预算由归口管理单位汇总申报。
人员类项目中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经费项目及其预算由人事处负责申报;学生奖助经费项目及其预算由学生工作部与研究生院负责申报;留学生奖助经费项目及其预算由国际交流学院负责申报。
非教学设备项目及其预算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申报;其他公用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及其预算由后勤保障处负责申报;基本建设项目及其预算由基建处负责申报;教学设备购置项目和实验材料项目及其预算由教务处负责申报;图书资料购置项目及其预算由图书馆负责申报。
2. 自行申报
未实行归口管理的项目,项目及其预算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申报。
四、其他要求
(一)2025年预算将落实〔2023〕76号学校党委会会议决定:“从2024年度开始,二级单位预算执行率和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将纳入单位年度考核指标;对截至12月20日,预算执行率低于90%以下比例的单位,将核减次年预算。”各单位要积极推进2024年项目进度,促进预算执行率的提高。
(二)向归口管理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在2024年11月15日前提交;包括归口管理单位在内的各单位的申报材料应在2024年11月30日前提交计划财务处。
计划财务处联系人:廖琼,周凯;联系电话:58292968。
(三)各单位提交的项目及其预算、项目排序等纸质版申报材料,由经办人、分管财务工作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定。
计划财务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