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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财务预算控制数和编制上报专项项目预算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23 浏览次数: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校党委会审定的学校2022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方案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现将2022年度各单位专项业务费预算控制数下达,请各单位完成专项业务费项目预算的细化并上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流程

(一)各单位登录计划财务处财务预算管理系统,在系统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内,对上一次申报的专项业务费项目及其金额进行调整优化后再次申报。

实行归口管理的非教学设备购置、公用设施维修改造、基本建设、教学设备购置、学科建设等专项经费,各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校党委会审定的预算控制数,按照各项工作的轻重缓急,提交2022年专项经费项目及其金额的EXCEL电子档。

(二)计划财务处进行审核。

(三)经计划财务处审核通过后,各单位将调整优化的本单位2022年度专项业务费项目及其金额、各归口管理部门将归口管理的2022年度专项经费项目及其金额,打印纸质文档,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签字,于2022328日下午下班前送达计划财务处综合计划科(办公楼B104室,电话58292968)。纸质文档应与通过财务预算管理系统申报形成的电子文档和提交的EXCEL电子文档一致。

各单位的基本运行经费和属于各单位直接管理或使用的校部公用经费已经校党委会批复,本次无需申报。预算批复情况可直接通过预算管理系统查询。

、几点要求

(一)从严从紧,不得突破预算控制数。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会议、差旅、培训等事务经费安排,坚决取消不必要的公用支出,坚决做到该减必减、该压必压。如增加预算经费需经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二)科学谋划,按轻重缓急安排项目。各单位上报预算前,应根据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22年工作计划,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将工作内容按轻重缓急排序,统筹考虑,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内完成专项项目及其金额的安排。同时,应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保证重点,非重点支出一律在保障重点支出后安排。如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没有对重点重要工作优先安排经费,计划财务处将收回下达的预算,并提请学校追究当事单位的责任。

(三)量入为出,强调预算执行的刚性。牢固树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理念。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除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定的事项外,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得增加当年支出。

                  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

                   202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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