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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27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2017年学校财务预算编制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经测算,学校2017年总收入与2016年基本持平,而随着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推进,学校还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资金供给与资金需求之间的矛盾仍十分明显,并将持续存在,我们仍需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各单位应进一步提高对预算管理的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实事求是,不虚报浮夸。
二、具体工作
1. 各单位预算申报范围包括基本业务经费、专项业务经费,基本运行费仍按定额计算确定,无需申报。
2. 基本业务经费原则上按2016年标准申报,专项业务经费应严格控制申报,且应根据轻重缓急原则,列明执行顺序、详细充分的申报事由、经费计算依据和内容清单,否则将不被列入预算审核范围。
3. 2016年以前有二次分配权的各职能部门应同时提交2017年由学校统一打包分配的经费项目及金额(标准)建议。
4. 实验室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预算由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汇总申报;其他公用设施维修改造预算由后勤保障处汇总申报;基本建设预算由基建处汇总申报;教学设备购置预算由教务处汇总申报;非教学设备购置预算由资产管理处汇总申报;图书资料购置预算由图书馆汇总申报。
5. 非教学科研单位各项经费余额,除基金和正在执行的项目以外,实行零基预算。正在执行的项目或需要在2017年继续执行的项目,必须根据2016年预算项目提交继续执行原因的书面报告。未提交报告导致余额被清零的,2017年执行过程中不再追加。教学科研单位年终结余资金继续留用。
6. 校属各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应由经办人、分管财务工作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后方可提交,同时通过预算管理系统上传与纸质文档一致的电子文档。
7.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在201718前提交;各单位及职能部门的申报材料与预算方案必须在2017110前提交计划财务处。
计划财务处联系人:李义贝    
联系电话:58292968
联系QQ群号:148499343
电子邮箱:cwcjhk@xtu.edu.cn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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