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全面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2018年6月19日,湖南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284号),要求各高校准备实施新会计制度。2018年9月25日,学校校长办公会通过了《湘潭大学新会计制度实施方案》。由于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十分复杂,学校将要开展大量的财务清理工作,为保证我校新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就财务报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12月17日起,计划财务处停止办理2018年度财务报账事宜,2019年开账时间初步确定为下学期开学之后。
二、2019年1月1日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之后,根据新制度的规定,会计核算基础将由目前的收付实现制转变为权责发生制,为确保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请各位老师务必及时报销财务票据。今后对于上年度未报销的财务票据,要求在下年度6月底之前全部报销完毕。
特此通知!
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