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档案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确定湖南省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单位的通知》,13家企事业单位成为全省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 、归档试点单位,湘潭大学是全省教育系统的唯一一家。
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旨在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用和推广实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形成示范效应。
我校的本次试点工作是通过“建融慧学—湘大校园”移动综合服务平台和“智慧财务管理平台3.0”,利用运用“一云多端”技术、数字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存储加密技术等信息化手段,解决报销过程中电子发票收集、发票查验、报销申请、内控审批、电子发票及支付凭证归档等一系列问题,实现无纸化、电子化报账和归档,进一步完善解决师生“报账难、报账繁”问题,让师生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路,解决最后1公里的问题。
学校计划财务处、档案馆、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将集中时间与力量,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及时与试点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通报试点进展情况,确保按时完成各项试点任务,并力争成为全国试点单位。
(作者:邓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