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核心业务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办〔2019〕3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的通知》(财办〔2020〕13号)等文件要求及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推进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要求,围绕学校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建立全生命周期的项目库管理机制,推进预算编制、执行、核算、内控、绩效、监督等一体化全程线上运行。
二、实施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照湖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推进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分步实施。
(二)服从大局,规范统一。从为学校实现发展规划提供有力支撑的高度,重视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工作,对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的要求和湖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推进工作的部署,做好安排,确保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工作在我校顺利开展。
(三)务求实效,节约投资。充分利用湖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高效推进我校财务管理与预算管理系统建设,强化科学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我校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组织机构
成立湘潭大学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工作的管理与决策机构。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财务副校长
成员:计划财务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基建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科技处、社科处、学工处、后勤保障处、监察专员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成立湘潭大学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工作小组,作为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的日常工作机构。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分管财务副校长
副组长:计划财务处处长
成员:学校各二级单位财务分管负责人。
(二)制定并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制定《湘潭大学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三)做好相关前期准备工作
学校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包括项目申报与项目库建设、基础信息收集、绩效目标拟定等。
(四)规范业务对接系统要求
在完善单位工作内容与业务管理的基础上,梳理预算管理流程,修订相应管理制度,强化资金保障,确保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落地实施,为对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供基础保障。
(五)组织项目申报与集中审核
遵循“钱随事走”“先谋事、后排钱”的理念,强化事务部署与项目谋划,常态化开展项目申报,在突出绩效考核的前提下,学校定期组织项目集中审核入库。
(六)编制年度预算
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湖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湘潭大学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等的要求编制年度预算。
(七)持续推进
针对我校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与湖南省财政厅和教育厅沟通,组织专家探讨,持续推进我校预算管理一体化的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各二级单位要把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内容来抓,并按照学校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统一思想,切实抓好落实。要强化责任担当,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统筹协调,加强重点环节的管控,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闭环,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培训
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培训工作,加强对学校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与相关人员的政策宣讲、业务指导和工作督促,及时提炼和宣传一体化理念和建设成效,形成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
(三)健全工作机制
预算资金管理部门统筹抓总,相关责任部门密切协作;各二级单位共同参与,加强沟通,形成合力,遇到问题及时解决。
(四)强化督导检查
计划财务处定期向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学校各二级单位执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的情况,领导小组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有关情况,进行检查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