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设置 服务指南 财务制度 信息公开 下载专区 个税专栏 在线信箱

稽查科职责范围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27 浏览次数:

 

1. 负责对学校支出、收入情况进行日常稽查。
2. 负责对学校(包括二级核算单位)财务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包括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等)进行稽查,稽查方式包括专项稽查、常规抽查和整改复查等。
3. 负责定期撰写稽查工作底稿或检查报告,及时向处领导反映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管理建议,堵塞管理漏洞。
4. 参与学校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财务核算办法、审批权限、核算流程、财务信息化工作的制定和设计。
5. 负责学校结算中心银行存款对账单及应收款、应付款对账单的复核工作。
6. 参与学校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7. 负责学校10000元以下的工程结算审核工作。
8. 配合协助学校审计、纪检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专项财务检查工作。
9. 督办本处各个科室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完成进度。
10.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闭

收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