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分管科室工作任务的安排和落实,加强质量监控,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2.
负责草拟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等。
3.
负责审核分管工作范围相关文件,并报处长审定。
4.
协助处长做好处内人员的思想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
5.
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6.
副处长在与处长进行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协助处长抓好各项工作。处长不在校时,经处长授权代行处长职责。负责分管科室工作任务的安排和落实,加强质量监控,提升财务业务水平。
副处长:张 强 办公电话0731-58292121
副处长:黄 冰 办公电话0731-58298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