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同学:
为方便你安全缴费、顺利入学,现将有关缴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新生应缴学杂费由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三部分组成。
1、学费: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应缴学费分为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学年收费标准收费)。学分学费每学年按40个学分预收,毕业时学校按规定结算,多退少补;专业学费每年按学年标准收取。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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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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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学费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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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费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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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总额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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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哲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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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中国共产党历史、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哲学、社会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汉语言文学、英语、德语、法语、日语、汉语国际教育、西班牙语、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数学类(韶峰班)、物理学、物理学类(韶峰班)、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类(韶峰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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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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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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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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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教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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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管理、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档案学、图书馆学、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经济学类(韶峰班)、法学、法学(卓越班)、知识产权、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公共管理类(韶峰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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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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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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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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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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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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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学费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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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费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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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总额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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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科
体
育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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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材料类(含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类(师昌绪班)、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环保设备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能源动力类(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土木工程、工程力学、测绘工程、安全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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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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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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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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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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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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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新闻传播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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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广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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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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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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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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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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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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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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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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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学费标准依据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如有变动,按新文件执行。
2、住宿费:学生住宿分为普通宿舍和学生公寓两类,具体标准如下:
住宿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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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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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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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2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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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苑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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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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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4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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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瀚林公寓1-11栋、琴湖公寓1-18栋、北苑中兴公寓、晨曦公寓1-3栋、兴湘1栋、兴湘6-8栋、北苑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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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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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6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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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苑1-8栋、南苑1-7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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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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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8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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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苑8栋、兴湘2-4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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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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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2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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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苑9、10、11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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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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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4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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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公寓4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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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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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宿舍(10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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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苑9栋、联建1栋、兴湘5栋、兴湘9栋、晨曦公寓5-6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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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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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住宿费标准根据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和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号文件执行,如有变动,按新文件执行。
3、空调维护使用费:根据学生宿舍分批改造计划,部分学生公寓已安装空调,届时,对居住一类学生公寓的学生,将收取100元/人·年的空调维护使用费,对居住二类学生公寓的学生,将收取80元/人·年的空调维护使用费,收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文件执行,如有变动,按新文件执行。
4、代收费
由以下四项组成:
(1)教材费:每人预收1000元,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体检费:每人85元;
(3)军训服装费:每人95元;
(4)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每人每年180元。
四项共计1360元。
以上代收费标准依据湘发改价费【2015】648号文件和湘人社发【2017】54号执行,如有变动,按新文件执行。
新生应缴学杂费为该生所学专业对应的学费、住宿类型对应的住宿费和代收费的合计金额。
如一名2018级的新生,住宿安排在琴湖学生公寓6栋,则2018年应缴学杂费为5300(学费)+1200(住宿费)+100(空调维护使用费)+1360(代收费)=7960(元)。
二、缴费方式
目前,我校有三种缴费方式,均免收手续费,任选其一均可。
1、银行代扣缴费。新生收到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建行储蓄卡(校园卡),请及时修改储蓄卡密码,并于2018年8月25日之前,将应缴学杂费总额加1元后,直接存入。
2、湖南非税微信缴费。请于2018年8月25日前在微信公众号里关注“湖南非税移动缴费”进行缴费,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湖南非税移动缴费平台学校缴费操作指引。
3、网上自助缴费。请于2018年8月25日前登陆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cwc.xtu.edu.cn/),选择“学生缴费平台(本部)”,输入姓名和学号即可缴纳应缴学杂费,缴费可使用支付宝、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网银。
以上三种方式缴费未成功的新生,须在入学时到计划财务处现场缴费。缴费成功的同学,学校自助迎新网会给予学费已缴清的标志,报到时凭校园卡直接到宿舍区办理入住手续,学杂费收据将在新生入校一个月后由院系统一领取并发放。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
按往年惯例,生源地助学贷款要于11月底才能陆续到校,为便于学校结算,新生无论申请多少助学贷款额度,都必须在开学前缴清代收费。因此,凡是办理了助学贷款的同学须于2018年8月25日之前,将代收费以及学费和住宿费大于助学贷款的差额一并存入校园卡,由学校统一批量代扣,或选择湖南非税微信缴费和网上自助缴费平台缴清上述费用。生源地助学贷款到账后,学校将根据实际到账金额进行学杂费结算,多退少补。
举例说明:
1、新生学费住宿费的合计数大于其申请助学贷款的额度。如一名2018级的新生,住普通宿舍,已办理生源地贷款6000元,该生学费住宿费合计为6600元,大于生源地贷款6000元,应缴学杂费为:600(学费住宿费与助学贷款之间的差额)+1360(代收费)=1960(元)。
2、新生学费住宿费的合计数小于其申请助学贷款的额度。如一名2018级的新生,住普通宿舍,已办理生源地贷款6000元,该生学费住宿费合计数为5900元,小于生源地贷款6000元,应缴学杂费为: 1360(代收费)=1360(元)。
四、咨询电话
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0731-58292123;0731-58298141;
湘潭大学生源地助学贷款中心:0731-58292704
建设银行湘潭湘大支行:0731-58293304
湘潭大学
二〇一八年七月